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应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根据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当事人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的,也应准予离婚。
随便看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区别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该如何区分
抵押的权利人和义务人
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是什么意思
女性离婚后是否可以独立申请个人户口
女人离婚是不是能自己立户
社会保险基金审计
网上商标注册申请流程
商标注册申请网上申请流程
网上注册商标具体流程
自己怎样在网上申请商标注册
放假出车祸是否算工伤
体罚的概念是什么
身份信息泄露了会有什么后果
打人斗殴怎么处理
无故被殴打怎么要求对方赔偿
餐饮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有哪些
二手车贷款签合同怎么解除
欠债不还扣车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单位犯金融诈骗罪有哪些
金融凭证诈骗罪构成要件
单位犯金融诈骗罪的处罚怎么罚
破产程序的终结是什么
终结破产程序是什么
终结破产程序是什么意思
星法院
映象原则
春审
春秋决狱
春秋决狱
春秋决狱
昭代经济言
昭穆
显微术
显明意义
显而易见证据
晁错
晋冀鲁豫边区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
晋冀鲁豫边区临时参议会驻会委员会组织规程
晋冀鲁豫边区保护现银禁使银币暂行办法
晋冀鲁豫边区冀鲁豫区区调解委员会组织大纲
晋冀鲁豫边区劳工保护暂行条例
晋冀鲁豫边区劳工保护暂行条例
晋冀鲁豫边区危害军队及妨害军事工作治罪暂行条例
晋冀鲁豫边区县政府组织暂行条例草案
晋冀鲁豫边区县政府组织条例
晋冀鲁豫边区县议会组织条例
晋冀鲁豫边区县议员选举条例
晋冀鲁豫边区县议员选举条例
晋冀鲁豫边区参议会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6/24 1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