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非法用工有两种以下两种情形:     1、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雇佣人员的。     2、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     如果非法用工造成劳动者伤亡的,则采用一次性赔偿方法予以支付。具体赔偿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一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五条 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