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释义
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诺成性法律行为”的对称。又称“要物民事法律行为”,“现实行为”,简称“实践行为”。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交付实物或实施劳务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小件物品保管,使用借贷等合同的成立,都要求一方当事人交付实物给对方。哪些行为为实践行为,决定于法律规定和交易习惯。
随便看
婚姻维权知识问答
离婚纠纷应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法院离婚案件的相关标准
离婚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的情形
单方想离婚怎么办程序是什么?
单方二次起诉离婚法院能判离吗
开庭时当事人能录音吗
什么情况下要通过诉讼离婚
关于离婚案件中的赔偿赔偿请求
夫妻假离婚争房产
婚前隐瞒疾病能离婚吗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院判决婚姻无效不能上诉
婚姻家庭纠纷处理策略
《婚姻法》法律小常识
诉讼离婚财产怎么判
离婚诉讼中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改名纠纷】离婚后一方擅自更改孩子姓名可以吗
对方不想离婚,法院怎么才会判成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离婚后怎么做才能不用承担债务
离婚应主要的问题
如果向法院申请离婚会判离吗
单方面申请离婚有什么程序
8年没有见面孩子女方带着怎样办理离婚
其他诉讼费用
其刑上备、有并两刑
具严天威
具五刑
具体劳动
具体政策
具体法律关系
具体的违宪审查
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
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
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具体诉权说
具引律令
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
典
典卖
典地
典型缢死
典狱官
兹雅特求偿案
养成工
养护东南大西洋生物资源公约
养护北太平洋海狗临时公约
养护大西洋金枪鱼国际公约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6/23 7: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