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释义
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诺成性法律行为”的对称。又称“要物民事法律行为”,“现实行为”,简称“实践行为”。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交付实物或实施劳务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小件物品保管,使用借贷等合同的成立,都要求一方当事人交付实物给对方。哪些行为为实践行为,决定于法律规定和交易习惯。
随便看
工伤伤残鉴定收费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取保候审还用坐牢吗
看守所多长时间能出来
看守所出来会不会通知家属
民诉中二审的新证据包括哪些材料
看守所一般关几天才能出来
看守所最短几天放出来
欠款多少法院可以立案
连带责任包括哪些
取保候审的司法解释
民事诉讼起诉有效期是多久
偷税漏税是犯法还是犯罪
在合同什么地方盖章
起诉欠款在哪里起诉
土地确权全名叫什么
偷税漏税需要哪些证据
企业劳动仲裁对公司的影响有哪些表现
连带责任司法解释是什么意思
如何撤销失信被执行人
看守所一般是犯什么罪
合同怎样盖章才正规
看守所里最多关多久
劳动仲裁会对公司有影响吗
债权怎样实现债权转让
民法中连带责任有哪些
壹同天下主义的法律起源论
处分则例
处分原则
处分条约
处分逆产条例
处女膜
处女膜检查
处理
处理劳动争议的工作人员的违纪责任
处理在华美军人员刑事案件条例
处理在华美军人员刑事案件条例
处理庭
备忘录
备忘录
复作
复像法
复决权
复决权
复判
复判制度
复判机关
复原性法律与镇压性法律
复合制
复合国
复合国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5/15 3:3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