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专利权纠纷答辩通知书 ┌────────┬───────────────────────────────┐ │ 专利号 │ │ ├────────┼───────────────────────────────┤ │ 发明创造名称 │ │ ├────────┼───────────────────────────────┤ │ 专利权人 │ │ ├────────┼───────────────────────────────┤ │ 请求人 │ │ ├────────┼───────────────────────────────┤ │ 被请求人 │ │ └────────┴───────────────────────────────┘ _________________: 本局已经受理请求人 年 月 日提交的侵犯专利权纠纷处理请求。现将请求书副本发送给被请求人。 被请求人应当在收到请求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本局提交答辩书一式二份。逾期不提交的,不影响本局进行处理。 被请求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应当将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受理通知书以及无效宣告请求书的复印件送交我局。 特此通知。 知识产权局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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