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抢夺国有档案罪怎么判 |
| 释义 |
一、抢夺国有档案罪怎么判 抢夺国有档案罪的定罪量刑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抢夺国有档案罪,是指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该行为,即构成本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行为人不知抢劫的是国家档案,不构成本罪。 二、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的客观条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所谓抢夺,是指在国有档案的保管者、持有人在场的情况下,公然当面夺走或抢取国有档案的行为,一般是乘管班人员或持有人不备而夺取,但也不排除在管理人、持有人有备时而强行夺取的情况。所谓窃取,是指采取自以为不为国有档案管理人、持有人发觉的方法,而秘密取走国家所有档案的行为。既可以当其面窃取,也可以在档案保管者、使用人不在场时而潜入档案存放地窃取等。 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其中之一行为,即构成本罪。即若只实施抢夺档案的行为,构成抢夺档案罪;只实施窃取档案行为的,构成窃取档案罪。  三、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构成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的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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