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居住权的取得
释义
居住权的取得
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第二、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第三、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第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随便看
经 纪 人 的 资 格 管 理 制 度
探究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单位可不代扣吗
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超过社平3倍
了解招待费用比例的计算方式
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谁
关于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构及其职责
行政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的事项有哪些?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的条件
个人合伙中途退伙
合伙经营退股协议怎么写
财产保险合同不是什么合同
公司清算中员工安置和无形资源处理提醒
地震房子塌了保险赔吗
事故受伤保险怎么赔偿
骨折保险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全责无保险的事故该怎么处理好
没有保险的情况下赔偿如何解决
保险保全的含义是什么
骨折保险理赔怎么算的
人被车撞了 对方全责没有保险公司理赔吗
肇事方全责无保险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无保险 车损怎么索赔?
保险保全的目的是什么
恩赦
恩赦
恰克图界约
恰霍斯基
恶债
恶意
恶意
恶意债务
恶法
恶法亦法
恶逆
患有严重疾病
悬挂旗帜权
悬案
悬赏通缉
悼耄
情况判决制度
情况基本改变
情况性的规范
情况证据
情况鉴定
情势如恒
情势如恒条款
情实
情感性精神病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20 8: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