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居住权的取得
释义
居住权的取得
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第二、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第三、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第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随便看
适用数罪并罚的条件
能否约定各自的父母各自赡养
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三种情况
拆迁纠纷一般往哪个部门反映合适
抢注商标应该怎么办
履行竞业限制时产生争议如何处理
工伤证下来后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离婚案如何认定一方出轨
企业合并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医疗纠纷医生的责任是怎样
伤残鉴定申请向谁提出
著作权许可的使用期限
盗窃行为治安处罚法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上诉费用怎么收费的
可设置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民事上诉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为什么离婚第二次起诉要等一年
砍断别人一只手臂判几年
建筑施工合同在哪个部门备案
民事上诉费用是多少
房贷还没还完离婚房子如何过户
非法传销的证据是如何的
受到他人威胁的应该如何解决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的相关法规
公司解散后合同如何履行
审判人员
审判人员道德
审判公开
审判公开
审判制度
审判制度
审判厅
审判员
审判员独立只服从法律的原则
审判地
审判委员会
审判委员会
审判委员会
审判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审判委员会委员
审判学
审判庭
审判庭庭长
审判机关
审判机关
审判机关
审判权
审判权
审判权由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原则
审判独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6/18 5: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