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未成立的公司不可以以公司的名义与别人签订合同,发起人为成立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     《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九条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     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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