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婚姻无效的认定的情形有: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依据相关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并且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