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代人签字是签谁的名字 |
| 释义 |
一、代人签字是签谁的名字 代人签字是签谁的名字应当签被代理人的名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二、代人签字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代人签字如果是受人委托的,一般不用承担责任,如果是没有代理权签订合同的,要承担合同无效的责任。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代签字的。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代签字没有合法委托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范围的,代签字产生的法律后果有行为人承担。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三、代人签字有法律效力吗 代人签字经依法授权有法律效力。只要代签人是被代签人的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就是有效的;如果超越代理权限,但是事后被追认了,该代理行为也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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