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现羁押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刑事拘留现羁押是什么意思 是指行使侦查职权的国家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对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者有犯罪重大嫌疑分子,不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刑拘的条件有: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的期限 刑事拘留期限一般是三天,最多是三十七天。其放人流程主要为:首先,核对好当事人的身份,确认好相关证据材料及相关信息。其次,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最后,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刑事拘留现羁押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通过学习以上知识我们知道,案件没完结前,没判刑之前只存在犯罪嫌疑人,针对他们也有一些强制措施去约束,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或者存在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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