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网网友提问: 我朋友为女性,今年36岁,暂无结婚打算,她想领养一个小女孩,但不知未婚女子是否有资格领养孩子?如可以,需办理哪些手续? 法律网浙江严飞律师回复: 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6、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要身份证,单身证明,医院的体检报告,月收入证明等,带着被领养人去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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