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注册酱的出资期限的规定 |
| 释义 | 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注册酱的出资期限规定如下: 1)合营双方应在合营合同中订明出资期限,并且按照合营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 2)合营合同中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合营各方应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 3)合营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十五,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 4)合资企业注册资本在50万美元以下(含50万美元),可在营业执照发出的一年内,缴清全部出资。 5)合资企业注册资本在50-100万美元之间(含100万美元),可在一年半内缴清; 6)金额在100-300万美元之间(含300万美元),可在两年内投入。 7)企业注册资本在300-1000万美元之间(含1000万美元),则在三年内缴清。 8)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由审批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外商独资企业除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外,出资期限最长为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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