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管辖权 |
释义 |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管辖权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所产生的法律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其合同效力应依据合同法来判断,权利人请求交付商品房及支付违约金的权利亦属于债权法上的权利,尚未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且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属债权纠纷部分的合同纠纷类案件,应适用合同纠纷类案件的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再者,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该款规定的不动产纠纷类型,应以立法者确立专属管辖的意图为出发点,理解为与不动产有实质联系的纠纷,如土地确权、房屋质量、相邻关系纠纷等;而对于涉及以不动产为标的的合同纠纷,比如要求支付价款、租金等不涉及不动产本身的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确定管辖。 ![]()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起诉状一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一、请求贵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限期被告无条件交付原告之房屋合法手续。 二、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即日给付原告因延迟收房产生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人民币×××元,违约金×××元/天,(由2007年10月31日至2008年6月10日)逾期7个月,(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三、原告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要求按照22元/月/建筑平方米向原告支付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 四、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因延期交房给原告办理房屋产权延期带来的损失×××元。(按银行现利率执行)。 五、请求贵院判令本案包含诉讼费在内的一切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原告于200×年×月×日与被告签署了《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某某地区某某花园×楼×门 ×××号商品房一套。合同中对原、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原告于200×年×月×日将首付款人民币×××元,于200 ×年×月×日将贷款人民币×××元付于被告帐户,合计总房款×××元全部支付到被告指定帐户。原告依据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了自己作为一个买受人应尽的付款义务。根据合同第三条约定,该商品房应于2007年10月31日前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但由于被告没有依照《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合法取得《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导致至今2008年×月×日,原告不能合法入住。被告的行为构成了严重违约且恶意拖欠赔偿款。按照合同第五条第一款之约定,“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损失赔偿额标准: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参照“某某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发布2008年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的通知》中《某某区2008年住宅房屋指导租金》06-05邵公庄新区22元/月/建筑平方米,以此为依据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自2007年10月31日至2008年6月10日的违约金为人民币×××元。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 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内(不含两县)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售,经济适用房的预售不适用本合同文本。 除甲、乙双方签署栏和登记机关登记栏外,本合同其它空白处均应当通过南京市网上房地产系统打印填写。 在本合同中的【 】内打“√”表示选择,打“x”表示不选择。本合同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以“以下空白”字样注明。 本合同特别制作“乙方办理登记手续专用”文本,专项用于乙方办理各项登记手续;该专用文本在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由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存入房产档案馆。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自定每套合同的份数;但每套合同必须包括一份该专用文本。 预售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 预购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已领取___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依法享有南京市____区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地块地号为_________。 甲方获准在上述地块上开发建设的商品房【 】地名核准名称【 】暂定名称为 。 甲方已领取宁房销第_____号《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依法可以预售相应商品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就商品房预售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基本情况 一、甲方预售给乙方的商品房(下称“该商品房”)为上述《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载范围中的 号,该房号为【 】公安审定编号【 】工程暂定编号。该商品房所在楼幢的总平面位置见附件1总平面图,套型及分层平面位置图见附件2。 二、该商品房所在楼幢的主体建筑结构为_____,主体建筑层数为____层,其中+0.00米以下_____层,+0.00米以上_____层,该商品房位于【 】+0.00米以上【 】+0.00米以下第_____层。 三、该商品房设计用途为_____,层高_____米(与本层高不一致的部位另见附件2中的层高标注)。 四、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计入上述共有共用分摊面积的建筑部位见附件3。 五、该商品房的装修装饰材料及设备标准见附件4。 六、该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土地使用权面积在乙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该商品房的土地用途为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 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七、该商品房所在楼幢当前的工程建设形象进度为________。 第二条 该商品房的权利瑕疵 一、甲方告知乙方,该商品房存在下列权利瑕疵: 【 】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 【 】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 二、甲方已通知抵押权人预售该商品房的证明和甲方处理上述权利瑕疵的承诺见附件5。 第三条 定金及其处理办法 一、乙方应于____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____元)(小写____元),币种_____。 二、甲、乙双方履行本契约时,定金按下列方式处理:________. 【 】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合同价款。 【 】在_____时,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乙方预购该商品房以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_____元/平方米,总价款合计(大写)_____,(小写)____,币种为____。该总价款由下列款项构成:________________ 【√】房价款:______元。 【 】房屋套内的装饰装修款:_______元。 第五条 付款方式、时间和迟延付款的责任 一、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 】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 【 】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 【 】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________ 按本款约定,乙方应向贷款银行提交完备贷款申请资料的日期,视为乙方应当付款的日期。贷款银行按约发放贷款的,乙方实际向贷款银行提交完备贷款申请资料的日期,视为乙方实际付款的日期。 二、乙方迟延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但甲方依法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 】按照未付到期价款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迟延期间的利息,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按照未付到期价款的万分之____/天计算,向甲方支付迟延期间的违约金。 三、乙方迟延支付合同价款,经甲方催告后 日后仍未支付到期价款,且未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总价款____%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下列约定清理和结算: 【 】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甲方可要求乙方按照总价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解除之日止同期利息的____倍赔偿损失。甲方应在解除本合同____日内,将已收价款扣除乙方应当赔偿的金额后退还乙方。乙方尚有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未归还的,甲方可用应当退还乙方的款项代乙方归还已到期的贷款并提前归还尚未到期的贷款。 本合同解除时另有定金的,定金也不予返还。 乙方应在甲方解除本合同 日内,协助甲方到登记机关注销本合同解除前办理的各项登记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前办理的登记手续迟延注销的,乙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 】按照总价款的万分之_____/天计算,向甲方支付迟延期间的违约金。 第六条 房屋交付时间、条件和迟延交付的责任 一、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书》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 【√】己取得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测绘成果》; 【 】第二条所列权利瑕疵已消灭; 【 】应当在交付该商品房同时达到甲方承诺条件的附件6中的第 项已达到甲方承诺的条件;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甲方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三、甲方迟延交付该商品房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但乙方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 】按照已收价款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迟延期间的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按照已收价款的万分之_____/天计算,向乙方支付迟延期间的违约金。 【 】按照房地产评估机构 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计算违约金。 四、甲方迟延交付该商品房,经乙方催告后 日后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下列约定清理和结算: 【 】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总价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解除之日止同期利息的 倍赔偿损失。甲方应在解除本合同 日内,将已收价款退还乙方并同时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尚有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未归还的,甲方可用应当退还和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代乙方归还已到期的贷款并提前归还尚未到期的贷款。 本合同解除时另有定金的,还应双倍返还定金。 乙方应在收到以上约定的款项后______日内,协助甲方到登记机关注销本合同解除前办理的各项登记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前办理的登记手续迟延注销的,乙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 】按照总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天计算,向甲方支付迟延期间的违约金。 第七条 配套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 一、甲方对配套基础设施及其它设施的承诺见附件6。 二、附件6中的设施迟延达到甲方承诺条件的,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但乙方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 】按照_____元/天?项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本款约定的违约责任不与第六条约定的迟延交付违约责任累加适用。 三、该商品房交付后,附件6中第_____项设施迟延达到甲方承诺条件,经乙方催告后_____日内仍未达到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下列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配套房屋和建筑的产权归属 甲、乙双方约定,附件7所列配套房屋和建筑,虽未计入上述共有共用分摊面积,但随商品房的销售,应当无偿转移归全体业主共有,并由全体业主按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除附件7所列项目以外的配套房屋和建筑归甲方所有。但权利人应当按规划核定用途使用配套房屋和建筑,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九条 规划和设计变更的约定 一、甲方承诺按已公示的商品房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核准图所确定的条件进行建设。 二、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该商品房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条件在本合同生效后发生变更,出现下列影响该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情形,甲方应在变更被批准之日起 日内(应当不超过10日)书面通知乙方:_________________。 【 】该商品房所在楼幢与相邻楼幢的正面建筑间距比原间距减少_____米。 【 】南面相邻楼幢檐口高度增加____米。 【 】该商品房朝向的方位偏角变化值超过___度。 三、经设计单位同意,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在本合同生效后发生变更,出现下列影响该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情形,甲方应在变更确立之日起____日内(应当不超过10日)书面通知乙方: 【√】该商品房结构形式发生变化。 【√】该商品房户型发生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相关内容。一般来说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纠纷管辖地就是签合同地的法院,在遇到纠纷的时候可以协商解决,若协商不了的可以申请法院诉讼,诉讼就需要准备好证据等资料。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4]《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 [5]《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6]《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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