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法律层面是否允许施工总包承接劳务 |
| 释义 |
一、法律层面是否允许施工总包承接劳务 可以,凡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均可依法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也可以进行专门合法的转包与分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二、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哪些内容 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的内容如下: 1.地基与基础。房屋建筑中的地基和基础是两个概念,但是它们是一体的,对技术要求很高,毕竟在整个建筑中发挥着承重作用。连接土壤的是基础,然后上面才是地基。 2.主体结构。主体结构是在完成地基的基础上进行,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为建筑物的骨骼和精髓。 3.建筑屋面。即建筑物的屋顶,不但可以遮风挡雨,同时还将其承受的荷载与墙柱融为一体。 4.装修装饰。装修装饰工程一般是在建筑工程完工后,对其进行美化、完善等,力求达到最佳的使用效果。 5.建筑幕墙。建筑幕墙是建筑物最外层的墙,这种墙不具备承重作用,相当于建筑物的外壳和衣裳,起装饰作用。 6.附建人防工程。所谓附建人防工程,往往是和建筑工程为一体的,其顶部为建筑物,地下为人防工程,一并修建,比如小区的地下停车场。 7.配套工程。除以上主要的工程内容外,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单位在进行建筑施工时,还可以从事配套工程的施工。如:防雷、给排水、电气、采暖通风、消防、智能化等工程。  三、工程总承包能不能将主体分包吗 法律网提醒您,工程总承包不能将主体分包。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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