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行政诉讼案上诉多久才开庭     行政诉讼案上诉多久开庭没有具体规定,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其中包括开庭时间。行政诉讼案受理后开庭时间并没有具体规定和要求,但是通常整个案件的处理会在三个月的时间里结束,除非案件非常的复杂且法官判断无法及时在规定时间里解决完毕,此时法官就会向更高级的法院申请将审理的时间适当地往后延长。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二、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有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如下:     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2.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     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三、行政诉讼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行政诉讼法中的证据都有: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前需要经过法庭的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