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涉外合同到哪里仲裁? |
| 释义 |
哪些合同属于涉外合同 涉外合同的界定依赖于涉外民事关系的确定,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第一条:“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 2、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3、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4、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5、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 合同关系也属于民事关系的一种。如果合同关系具备上述5项列举情形之一,则属于涉外合同关系。 涉外合同纠纷到哪里仲裁 涉外合同条款有约定纠纷仲裁机构的,依据合同来。我国《合同法》第128条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同时《民事诉讼法》第271条也规定,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而“其他仲裁机构”指外国的仲裁机构以及国外的临时仲裁。因此,涉外合同可以约定中国或境外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这样约定即排除了法院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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