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公积金转移到异地条件 |
| 释义 |
一、公积金转移到异地条件 公积金转移到异地条件是: 1.职工本人在异地已经参加了当地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2.职工在异地呆满6个月; 3.职工已经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要求职工在异地参加的住房公积金与原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有连续性。 二、住房公积金可以取的情况是什么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等等。 只有符合以上这些情况才可以取到公积金。  三、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步骤如下: 1.到所在单位申请开具提取证明; 2.单位核实后,出具开具证明; 3.携带身份证明、提取证明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引用法条: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
| 随便看 |
- 征地拆迁中,申请信息公开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 周边要修建机场离家很近,可以申请拆迁吗
- 区政府、县政府、乡政府,究竟谁才是合法的征收主体
- 农村拆迁,宅基地单独补偿吗
- 房屋征收补偿不合理,能提高补偿吗
- 公房进行房改后,拆迁补偿款就是属于个人了吗
- 与拆迁方进行拆迁谈判的技巧有哪些
- 如何了解棚改信息,可以去哪里查询
- 高速拆迁的红线范围是多少
- 拆迁维权的最佳时机是哪个阶段
- 商业拆迁补偿怎么与征收方谈判
- 房屋征收时,所有权人不在本地,怎么办
- 什么是棚户区
- 宅基地动迁子女有份吗
- 公房拆迁有几种补偿方式
- 住改非营业中房屋怎么补偿
-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是给钱还是给房
- 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可以反悔吗
- 公益拆迁的法定流程是什么
- 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了,拆迁怎么补偿
- 怎么区别是不是商业拆迁
- 商业拆迁的主体是谁
- 棚户区改造违法征收应该如何维权
- 有户口没有宅基地,拆迁有补偿吗
- 公房拆迁,户口在内的人都可以得到补偿吗
- 德意志意识形态
-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1949年宪法
-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1968年宪法
-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人民议院
-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人民议院主席团
-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人民议院常设委员会
-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国务委员会
-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国徽
-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国旗
-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国歌
-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地方人民代表机构
-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地方委员会
-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律师制度
-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总统
-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党制度
-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检察院
-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法院
-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社会法庭
-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行政区划
-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选举制度
-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部长会议
-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首都
-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国徽
-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国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