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赠与人的撤销权
释义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随便看
提前一个月辞职,单位让提前离职算不算违法
北京超生怎么罚款?
工作一周辞职有工资吗
暑假工要走能半夜算工资走人吗
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关系怎么认定?
新媒体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2020年拖欠工资怎么办
劳资纠纷调解制度是怎样的
转让后的著作权保护期有多久?
湖北超生怎么罚款?
签了3年的合同中途离职可以吗
著作权受保护对象包括哪些?
未成年人被克扣工资该怎么办
公共领域不受著作权保护是有哪些?
公司单方面辞退我该怎么办
在河北超生怎么罚款?
职工病故丧葬费多少
高考试题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十级伤残月工资6000赔偿多少钱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财产权利保护期限有多久
什么是夫妻忠诚义务?违反要担责吗?
著作权人受法律永久保护的有哪些?
图书板式著作权保护的期限是什么?
超过多少人算非法集资
婚前协议范本
晋察冀边区政治主任公署组织法
晋察冀边区暂行选举条例
晋察冀边区法院组织条例
晋察冀边区特别法庭
晋察冀边区目前施政纲领
晋察冀边区目前施政纲领
晋察冀边区破坏坚壁财物惩治办法
晋察冀边区租佃债息条例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1944年改造与健全村政权工作的指示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今年村选工作的指示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指示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县议会改选与县议会工作的指示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女子财产继承执行问题的决定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改进司法制度的决定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改进司法制度的决定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村选举的指示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民主大选举准备阶段工作的指示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民主大选举工作的指示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特种刑事案件审理程序之决定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施政要端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组织条例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组织条例
晋察冀边区行政村调解工作条例
晋察冀边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大纲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7/31 6: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