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农村政府不可以强制征用农民土地。农村政府没有征用农民土地的权利,只有经过根据法律规定获得上级政府批准后,才能征用农民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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