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订立婚约后一方给付的彩礼在双方分手时是否应予返还
释义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随便看
合同履行的主体包括什么人
驾驶证可以借人扣分吗
回迁房协议能改名了吗
公安立案后超出追诉时效怎么办
工厂拆迁评估报告怎么写?
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处理规范是什么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怎么生效的
个体户营业执照的年检流程
合同之债的客体是怎样的
个人借款中借款人跑了如何追债
回迁房更名的手续
工伤案件的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出租人拒不退押金怎么办
购房网签合同丢了怎么办
法院调解书下来了,但是私下的协议还有效吗
环境污染侵权与一般侵权行为的区别
合资合同的特征是
回迁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调解法律文书有哪些
合同上要不要写违约金?
签订调解协议概念及作用
房产证私人抵押,夫妻共同财产,一个人签字有效吗
确认婚姻无效开庭审理的程序是什么
婚内出轨离婚需要赔偿吗
婚后买房可以公证一个人所有吗
北洋政府修正复判章程
北洋政府刑事简易程序暂行条例
北洋政府刑事诉讼审限规则
北洋政府刑事诉讼律草案执行编
北洋政府刑事诉讼条例
北洋政府县司法公署组织章程
北洋政府县知事兼理司法事务暂行条例
北洋政府县知事审理诉讼暂行章程
北洋政府司法部酌定华洋诉讼办法
北洋政府地方审判厅刑事简易庭暂行规则
北洋政府审检厅处理简易案件暂行细则
北洋政府审理无领事裁判权国人民民刑事诉讼章程
北洋政府律师暂行章程
北洋政府总检察厅办事章程
北洋政府戒严法
北洋政府无领事裁判权国律师出庭暂行章程
北洋政府暂行各县地方分庭组织法
北洋政府暂行工厂通则
北洋政府检察厅指挥司法警察证暂行细则
北洋政府海军审判条例
北洋政府私诉暂行规则
北洋政府陆军审判条例
北洋政府高等审判厅办事章程
北洋政府高等检察厅办事章程
北洋通商大臣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4/10 18:3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