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行为的责任承担认定依据是怎样的 |
释义 | 我们每天难免会发生一些事故,那么有时候这些事故的发生并非因个人行为的过失导致的,还可能与工作有关,那么因为职务行为导致的一些人身损伤我们该怎么进行认定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职务行为的责任承担和认定依据是怎样的? 首先,《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8条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织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者授权行为发生的诉讼,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当事人。 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不适用本案),《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判断依据 根据以上法条,实践中一般结合以下几个标准判断员工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 (1)行为是否有经营者的授权,是否是有雇佣关系的工作人员所为。 (2)行为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 (3)行为是否以经营者的名义或身份实施。 (4)行为与职务是否有内在联系,如行为的内容是否是工作需要,是否符合雇主雇用的目的,行为是否具有为法人谋利的意思。 职务行为的责任承担和认定依据是怎样的在上文已经很清楚的说明了,要认定是否为职务行为只需要找到能够证明其行为与公司的职务活动有关,就可以进行判定,职务行为的责任承担大部分会由用人单位承担,因为是出于工作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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