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三天的工伤认定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很多公司在雇佣新人之前会有一定期限的试用期,然而也会有试用期中出现意外事故造成工伤的情况发生,通常这样的情况发生时我们往往不知所措,不知道怎样得到工伤认定,维护自己相应的权利,那么试用三天的工伤认定该怎么处理呢?请看小编为您具体分析试用期间工伤认定的问题。 一、试用三天的工伤认定该怎么处理? (一)报案 1、报案:发生工伤,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在12小时报 2、医院:发生工伤时,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对员工进行就近入院抢救,医院必须是镇级以上公立医院,或当地基本医疗认可的医院均可;就近入院抢救时,一定要盖上“急诊章”; 3、就医:就诊时需告知医生当时症状及发生的经过; (二)就诊 1.?病历:请保存好病历原件(盖上急诊章,不写工作单位); 2.?发票:请保存好所有的发票原件,即医院的收费收据原件; 3.?用药清单:如是门诊治疗,请在每次门诊交费后及时要求医院打印“用药清单”,并完好保存原件; 4.?用药清单:住院治疗请在治疗结束后一次性打印“用药清单”(出院小结); 5.?用药:请按医保用药范围,进口药不可报销; 6.?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就诊后,请要求诊断医生马上写“诊断证明书”,并保存原件(不写工作单位,只写伤者姓名即可); 7.?检查报告书:如有拍照检查,如:x光、ct等,请完好保存“检查报告书”原件; 8.?注意事项:所有的病历、诊断证明书上不出现工作单位,只出现伤者姓名即可。 (三)工伤申报 一般由用人单位申报,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四)赔偿 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三个必经阶段。很多没有、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张三即属于与该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而且张三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的相关情形,故应认定张三系因工负伤。 《劳动合同法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该公司没有与张三签订劳动合同,也属违法行为,公司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工伤待遇,更是于法无据。由此可见,职工的工伤待遇应从劳动关系形成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即使是在试用期的员工不小心出现工伤情况也应该要求相应企业进行赔偿,以获得自己应有的补偿,职工的工伤待遇也应该从发生工伤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相应的工伤认定也应该早些办理。关于试用三天的工伤认定该怎么处理的问题,您可以咨询相应方面的律师寻求帮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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