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0珠海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 |
释义 | 在我国针对与妨碍公务,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妨碍公务行为还有一种妨碍公务罪,如果确定为妨碍公务罪的话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只是不同的地方对于量刑标准有不同的规定。法律咨询网小编带来珠海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1、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刑期。 (3)因妨害公务的行为,致使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收集固定案件证据、财产保全等紧急任务无法完成的,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1)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的; (2)采取持械、聚众围攻等暴力、威胁手段的; (3)损毁公务装备的;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因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妨害公务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在妨害公务的犯罪过程中,会伴随着暴力行为,因此就有可能造成公务人员的人身损害,但此时仍是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只不过有可能从重处罚。若是大家对于妨碍公务罪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可以咨询一下我们法律咨询网的在线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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