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问题
释义
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随便看
肇事逃逸怎么判刑
车祸事故怎么划分责任
起诉请律师多少钱
对方借条丢了怎么办
起诉以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起诉阶段能取保候审吗
深圳交通罚款怎么交
借条怎么才算生效
法院起诉手续怎么办理
土地确权以后可以贷款吗
出车祸无证驾驶怎么处理
欠了高利贷怎么办
失信人怎么才能解除
成为失信人员的情形是什么
用营业执照能买社保吗
欠钱不还被告了会怎么样
怎么查询本人的判决书
欠钱不还法院可以拘留吗
怎么查合同解除没有
公司倒闭了欠款怎么办
怎么查本人法院判决书
怎么查到法院判决书信息
行政诉讼能否保全
怎么查询自己的判决书
如何查到法院判决书
密苏里妥协案
密苏里州宪法
密西根州宪法
密西西比州宪法
寇攘奸宄罪
富克斯
富勒
寒审
寒审
察南自治政府
察院
寡头政体
寡头政治
对世权
对世的效力
对事实的确认
对事管辖
对事管辖
对于巩固与建设晋西北的施政纲领
对于巩固与建设晋西北的施政纲领
对于诉讼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对人判决
对人权
对人的效力
对人管辖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6/23 14:2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