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问题
释义
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随便看
何时会终止医疗鉴定
关于房地产的抵押变更合同该怎么写
债权转让后如何定案由
谁能提起医疗事故鉴定
检察长是近亲属需要回避吗
医疗事故鉴定书面陈述样本
侦查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形
租赁方变更合同可以吗,有哪些条件
债权转让的抵押权是否一并转让
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转让通知书是必须出的吗
破坏共享单车会被刑拘吗
签合同时违约金怎么约定
债权转让车能年审吗
医疗事故鉴定书格式是怎样的
甘肃省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证据
刑事案件审判程序准备阶段准备什么
一定要约定违约金吗
债权转让后义务是否也转移
法院债权转让的方式
双方撕毁合同后还存在违约行为,如何处理?
犯人服刑是从哪天开始算
如果刚签的合同,违约金怎么赔的法律规定
父母吵架致4岁孩子坠亡,其父母会坐牢吗
合同法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审查请求
审查请求的审理程序
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
审理
审理前的准备
审理程序
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
审理附记制度
审看拟式
审级
审级
审级制度
审级制度
审级管辖
审结
审计监督
审计立法
审计评政院
审议立法议案
审讯
审转
审问式诉讼
审限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7/31 13:5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