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上诉房产纠纷老文书能做证据吗 |
| 释义 |
上诉房产纠纷老文书能不能做证据 老文书能不能作为房产纠纷的证据,主要看老文书具不具有证据的效力,能不能对房产纠纷问题进行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上诉房产纠纷老文书能不能做证据”问题进行的解答,老文书能不能作为房产纠纷的证据,主要看老文书具不具有证据的效力,能不能对房产纠纷问题进行证明。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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