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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立案登记制是什么意思,登记立案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释义
    如今,我国已经将法院的立案审查制度改为了立案登记制度,也就是说日后大部分的案件法院都是要先进行立案的,而不再先经过审查。那到底立案登记制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立案登记制是什么
    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除了意见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
    二、立案登记制与立案审查制有哪些不同
    1、诉讼起点不同。立案审查制下,诉讼起点是法院决定立案时。立案登记制下,诉状提交给法院时,诉讼就开始了。
    2、立案条件不同。立案审查制下,各级法院对当事人起诉能否立案的审查尺度存在标准不一的问题。立案登记制下,当事人只要提供符合形式要件的诉状,法院应当一律接收,并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处理。
    3、对当事人起诉权的保障不同。立案登记制下,法院一律接收诉状,当事人依法无障碍行使诉权,体现了对当事人起诉权的充分保护。
    三、登记立案的案件范围
    (一)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的案件范围
    登记立案针对的是初始案件,包括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对上诉、申请再审、申诉等,法律另有规定,不适用登记立案的规定。
    目前,《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和司法解释已经对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申请和国家赔偿申请的受理条件作出明确规定。
    (二)不应予以登记立案的案件范围
    此外,对违法起诉和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以及其他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所诉事项,不在登记范围之内。
    比如,当事人起诉的事项按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法院应当及时释明,告知当事人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如果当事人坚持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者裁定不予立案。
    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我们知道立案登记制是什么,同时小编也为大家对比了一下立案登记制与立案审查制之间的不同之处。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律咨询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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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5 1:3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