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中的赠与行为适用合同法吗 |
释义 | 离婚中的赠与行为适用合同法吗 协议离婚中的赠与不适用《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 依据《合同法》第2条规定,只要是基于身份关系达成的协议,无论是纯粹身份关系协议(如仅仅解除婚姻关系并不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还是基于身份关系达成的有关财产处理的协议,均排除适用《合同法》,因此,协议离婚中的赠与不适用《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8条,强调了此类法律约束力不同于一般赠与合同的约束力,是赋予双方当事人不得反悔之较强法律约束力。《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9条对此类法律约束力又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当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未发现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条款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就会判决反悔者败诉,这也说明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具有不得反悔的较强法律约束力。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离婚协议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婚姻方面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如果您对这方面还有更多相关问题,法律咨询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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