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释期间发现有家暴行为怎么处理 |
释义 | 假释期间的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79年7月1日通过1997年3月14日修订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七节假释 第八十一条【适用范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不得假释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第八十四条【考验期内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第八十五条【考验期监督机关】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没有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八十六条【假释撤销】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在假释期间如果再次出现犯罪的行为还是会被送回监狱的,家暴也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所以如果出现家暴的情况就会被继续送回去,不能够被放出来了。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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