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2020残废军人抚恤金 |
| 释义 |
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的相关调整 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自10月1日起第22次提高优抚对象抚恤金及生活补助标准,根据通知: 1、从10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城镇“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5%,农村“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3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24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2、同时,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60元提高至410元、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60元提高至46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3、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210元、58310元、56400元,分别比2015年提高了7850元、7610元、7360元。 4、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9120元;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1451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1750元、41750元和18840元。 据悉,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2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5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也是近年来优抚对象提标幅度较大的一次。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此次提标新增第四季度投入经费19亿元,全年共安排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337亿元。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抚恤金的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发放,所是对军人的家庭具有一定的补偿,对于退伍军人来说,还应当支付一部分补偿金。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
| 随便看 |
- 因地铁拆迁,部分房屋被划入红线,可以要求拆除整栋房屋吗
- 建地铁拆迁房屋,补偿不合理,该如何维权
- 因修建地铁被拆迁,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 农村房屋没有房产证就是违建吗
- 房屋拆迁后一直没拿到补偿,该怎么维权
- 农村耕地征用补偿
- 因河道整治强制搬迁房屋,是否合法
- 房屋因河道整治被认定违建,该如何维权
- 2020年河道整治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 河道整治导致养殖场拆迁是否有补偿
- 拆迁律师的相关权利有哪些
- 征地有哪些补偿
- 动迁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 动迁提前多久接到通知
- 2020年全国禁养区拆迁关停最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禁养区养殖场的法定拆迁流程有哪些
- 养殖场被划入禁养区,遭遇拆迁,如何维权
- 什么是禁养区,禁养区如何划定的
- 农村哪些是禁养区,对禁养区养殖场关停拆迁有补偿吗
- 城市旧城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政府以旧城改造的名义拆迁,补偿很低怎么办
- 旧城改造项目需要什么批文
- 国有土地征收如何补偿
- 新农村建设拆迁是公益拆迁吗
- 新农村建设必须用统一安置吗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国务院提请审议授权深圳市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法规和规章的议案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建议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海南省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华侨委员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委员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英文本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撤销新疆省建制的决议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的决议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代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可以领导县、自治县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告台湾同胞书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