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立案标准 |
| 释义 |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立案标准 利用极端主义,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第百二十条之四的规定,以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处罚: 1.煽动、胁迫群众以宗教仪式取代结婚、离婚登记,或者干涉婚烟自由的; 2.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司法制度实施的; 3.煽动、胁迫群众干涉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或者破坏学校教育制度、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等国家法律规定的教育制度的; 4.煽动、胁迫群众抵制人民政府依法管理,或者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5.煸动、胁迫群众损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ロ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人民币的; 6.煸动、胁迫群众驱赶其他民族、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或者干涉他人生活和生产经营的; 7.其他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制度实施的行为。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对“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立案标准”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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