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监视居住可抵拘役吗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抵拘役。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监视居住有两种执行方式:一种是在被监视居住人的住所执行,另一种是在指定居所执行。     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的,不能折抵刑期。因为,在被告人住处执行的没有完全限制被监视居住人的自由,没有严重影响被监视居住人的生活。新刑诉法之所以规定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主要是考虑到居所执行的监视居住对被监视居住人的限制程度加重。     监视居住的情形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好了,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各位已经对这个问题有了一个完整的认识,并且能让您知道您所遇到的问题的下一步该怎么去做。如果您在遭遇了类似的问题,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为自己捍卫公平,如您需要法律咨询,请进入法律咨询网,咨询专业律师,相信定会有完美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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