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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设立事业部工商注册规定
释义
    一、公司设立事业部工商注册规定
    如该事业部不负责企业的经营、收款、开票等业务,可以不办理营业执照,只要办理了营业执照,就必须办理税务登记证。如需要开办分公司,这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另外,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如是负责总公司的业务联络,没有其他经营项目,也不用在注册地申报、纳税。
    事业部制,就是按照企业所经营的事业,包括按产品、按地区、按顾客(市场)等来划分部门,设立若干事业部。事业部是在企业宏观领导下,拥有完全的经营自主权,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的部门,既是受公司控制的利润中心,具有利润生产和经营管理的职能,同时也是产品责任单位或市场责任单位,对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及销售活动负有统一领导的职能。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第五十条 申请公司、分公司登记,申请人可以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
    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的联系方式以及通讯地址。
    综上所述,公司的事业部成立的相关工商注册制度可以参考分公司的工商注册的相关法律法规。大家通过上文的介绍,想必大家对于事业部的工商注册有了清楚的认识和了解。毕竟事业部注册后,其运营模式跟分公司差不多!大家还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法律咨询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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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3 19:4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