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回避的程序
释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和第31条的规定,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的回避,应当由法院院长审查和决定。 3、回避的效力 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如果对回避决定不服,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如果没有当庭申请复议,回避决定就会发生效力。
随便看
如何确保离婚协议书具备法律效力
如何向相关部门投诉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
微信被人骗了钱如何要回来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该如何定罪判刑
任法律顾问的条件是什么
如何满足医疗纠纷调解的条件
离婚后户口有这几种处理方式
哪些情况下负全责的交通事故可追究法律责任
伤残鉴定有效时间有多长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具体有什么
保险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保险是否应被视为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农民工工资发放方式有哪些
遇到医疗纠纷要如何处理
什么措施可包括在人身安全保护令中
如何确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立案标准
子女是否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
注册资本的增加方法是什么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中何为强取硬要
什么情况会导致保证期间中断
租售同权的定义是什么
如何应对员工私吞公款问题
醉驾致人死亡应如何罚
形迹可疑人交代犯罪行为是否具备自首情节
临时中央审判所
临时中立区
临时代办
临时代办
临时代表
临时代表团
临时仲裁组织
临时会议
临时使节
临时保护措施
临时停战
临时办法
临时协定
临时参政院
临时参议院
临时大总统
临时大总统
临时工
临时工劳动合同
临时工工龄的计算
临时归休制
临时性规范
临时扣留与搜身搜查
临时政府
临时政府公报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5/2 8: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