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支付令可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吗 |
释义 | 为了在审判工作中正确适用督促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现对适用督促程序处理案件的若干问题规定的其中,第四条对设有担保的债务案件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债权人就担保关系单独提起诉讼的,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可以做为强制执行的依据吗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属于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履行的对债务人督促程序。这是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纠纷的最好办法,但只能体现在债务人接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方可实现。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而不履行支付义务时,支付令就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 申请支付令范文 申请人:(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请求事项:(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 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欠申请人XXX元人民币,现到期后,被申请人拒不履行还款的义务,为此,申请人提出贵院下达支付令之申请。 请依法核准。(写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事实和根据) 此致ΧΧ人民法院 申请人:年月日 而且根据相关的法律条例,对设有担保的债务案件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因此支付令不可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法律咨询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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