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行政拘留程序是什么 1、调查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2、决定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3、执行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行政拘留的程序总共就是分成三步的。而且行政拘留是强制性的,不管被行政拘留的当事人当时是否认同派出所行政拘留的这种处罚,可以在被行政拘留以后提出行政复议,而且行政复议期间其实不耽误行政拘留的执行的。执行行政拘留或者是刑事拘留之前,司法部门首先要掌握证据才行。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法律咨询网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