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免除处罚是多少条 |
释义 | 刑法免除处罚是多少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或有某种特殊情况的犯罪分子不判处刑罚。这种不判处刑罚,除见于三十二条的“免予刑事处分”的规定外,在第七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六十三条等九条刑罚条款中,均规定为“免除处罚”。但通常在阐释法律概念的时候,“免予刑事处分”同“免除处罚”被视作同一概念。 法定“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有: (1)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 (3)预备犯; (4)犯罪后自首的; (5)个人贪污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犯罪后自首、立功或者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 (6)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 中国刑法中通常将免除处罚与减轻处罚,或者与从轻、减轻处罚并列规定在一个条文中,供量刑时选择适用。刑法理论上,免除处罚有“法定免除”和“酌定免除”之分。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刑事法律中对于免除处罚的规定,主要是在32条,第七条,第16条,第17条和63条,之中都会有相应的规定的,这个主要是出现不同的情况中的免除处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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