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情侣销售假冒佩奇,什么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
| 释义 | 被告人张某、吴某是一对情侣。初中毕业后,两人自主创业。2018年4月至8月,两人从商铺购买假冒“小猪佩-奇”注册商标的手表带奶片糖、驱蚊手环等产品,加价后通过网店和微信进行销售,销售金额81664元,共计获利4万余元。因镇江买家举报,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开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吴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两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归案后,两被告人有坦白、退赃情节,依法可以对两被告人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吴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 什么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关于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法律没有关于该罪的主体的特殊限制,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当然未成年不负刑事责任的人除外。 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客观要件: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金额需要在五万元以上。经销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等形式。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时是否明知的认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认定,只要能证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销售的是仿冒品的,即可以认定为明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犯该罪的,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情侣销售假冒佩-奇获刑以及什么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在线咨询,法律咨询网有大量优质律师,可以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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