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专利权具有哪些特征及期限是多久 |
| 释义 |
1、专利权具有如下特征:无形性;公开性;法定性;时间性;地域性。 2、根据我国《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3、专利权终止分为正常终止和非正常终止。 4、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能够引起专利权终止的原因有:(1)专利权因期限届满而终止;(2)专利权因未缴纳专利证书费而终止;、(3)专利权因专利权人没有按规定缴纳年费而终止;(4)专利权因专利权人以书面生命放弃而终止。 5、专利权终止后,受该项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便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而无偿地使用。 6、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就可以申请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7、根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复审委员会不受理当事人的无效宣告请求:(1)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上文第12条规定的;(2)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无效宣告的;(3)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是未提交生效的能够证明权利冲突的处理决定或者判决的。 8、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程序包括形式审查、合议审查和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三个阶段。 9、在无效宣告审查程序中,专利权人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必须受以下两个条件限制:只有发明专利权人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才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其专利申请文件;修改的专利文件仅为权利要求书,而不能修改说明书。
|
| 随便看 |
-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每平米多少钱有固定的标准吗
- 如何评估和计算企业拆迁停产停业损失
- 停产停业损失费是怎么计算的
- 养殖场拆迁会有停产停业的损失费吗
- 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归产权人还是承租人享有
- 2020非住宅停产停业补偿怎么算
- 门面房、企业拆迁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方式有哪些
- 住宅商用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吗
- 全国对拆迁停产停业损失评估有什么标准
- 家庭手工小作坊遇到拆迁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 租的铺面拆迁,房东不给停产停业补偿,合理吗
- 企业除了停产停业损失外,还有机器设备、人员安置的补偿吗
- 2020年农村拆违,这几类房屋将会被强制拆除
- 老百姓最怕什么样的“拆违”
- “以拆违促拆迁”,合法的房屋被拆掉了怎么办
- 修建房屋时需要具备哪些手续才不是违建,才不会被拆违
- 拆违的主体主要有哪些村委会可以进行拆违吗
- 未经这些程序,无权把你的房子当违建拆除
- 拆违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怎么判断是不是违法拆违
- 地铁拆迁房屋和其他公益拆迁有区别吗有没有补偿标准
- 因地铁拆迁,部分房屋被划入红线,可以要求拆除整栋房屋吗
- 建地铁拆迁房屋,补偿不合理,该如何维权
- 因修建地铁被拆迁,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 农村房屋没有房产证就是违建吗
- 房屋拆迁后一直没拿到补偿,该怎么维权
- 第二产业
- 第二代人权
- 第二国家银行法案
- 第二审人民法院
- 第二审程序
- 第二审程序
- 第二届全国司法会议
- 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
- 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关于国徽、国旗及军旗的决定
-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最高法院
- 第二类议员
- 第二职业
-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检察、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的决定
- 第五次全国劳动大会
- 第五次全国司法会议
- 第八次全国人民司法工作会议
-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海南行政区建置的决定
- 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一篇论文)
- 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三篇论文)
- 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
- 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关于劳动法的建议
- 第六次全国司法会议
- 第六百号公共法
- 第十四个月工资
- 第四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