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维权 |
释义 |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维权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侵权责任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要确认实施侵权行为的责任人是谁,就需要先明确该段围墙有无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如果有建设、施工单位,则由建设、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没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就需要查明该段围墙的所有人或者是管理人。实际管理人或所有人,可以单独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说路边的建筑物塌下来,把自己给砸伤了这种行为的话,那么自己一般需要追究这个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如果没有施工单位或者是建设单位的话,自己可以找实际的管理人来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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