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予执行几天做出裁定 |
释义 | 先予执行几天做出裁定 民事诉讼法对先予执行裁定的时间是没有规定的,因为先予执行是指在特殊的情况下优先执行,所以并不需要裁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先予执行一般是索要赡养费,抚养费赔偿金等情况向法院进行申请的,需要自身情况比较紧急才有可能会通过先予执行,如果不申请先予执行的话,可能会影响到申请人的生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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