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假冒注册商标罪管辖是如何的 |
| 释义 | 假冒注册商标罪管辖是如何的 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居所地。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假冒注册商标罪管辖相关内容,在一般情况下,假冒注册商标罪管辖是由犯罪行为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法律咨询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