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致残,是否有赡养人的生活费?如何计算? |
释义 |
如果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致残,是否有赡养人的生活费?如何计算?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李某要求赔偿时,可以要求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一项。计算方法可参照以下公式计算:赡养人生活费补偿额=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赡养人实际年龄)×赡养义务人数×残疾系数。 [案例]家住石家庄的李某一年前在市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左腿骨折。住院医疗费用2万余元。桥西交警大队制作了事故鉴定书,确认肇事人刘某对事故负全责。刘在省会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交通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协商未果后向法院起诉,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李某,构成10级伤残。根据法律规定,残疾赔偿金包括受扶养人的生活费。李的儿子已经10多岁了,正在上小学。李认为,儿子是残疾人,儿子应该有赡养人相应的生活费。保险公司辩称,由于《侵权责任法》的实施,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已被取消,因此,李先生询问其律师是否有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如果有,如何计算? 律师回答: **明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峰先生回答李先生可以索要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受害人因伤害致残的,增加生活需要所必需的费用和因丧失劳动能力而丧失收入劳动能力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人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收入损失。赔偿责任人还应当赔偿必要的康复费用,在护理和继续治疗中实际发生的护理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对于如何计算,《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按照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的标准计算法院所在地年份。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按18岁计算;没有劳动能力和其他生活来源的,按20岁计算。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1岁,减少1岁;75岁以上的,按5岁计算。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李某要求赔偿时,可以要求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一项。计算方法可参照以下公式计算:赡养人生活费补偿额=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赡养人实际年龄)×赡养义务人数×残疾系数。但值得一提的是,《侵权责任法》颁布后,费用不再单独列示,而是纳入残疾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纠纷案件适用《侵权责任法》的,受害人有受扶养人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罚。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列入伤残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也就是说,在计算伤残赔偿金时,按规定计算伤残赔偿金后,加上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其总额即为伤残赔偿金。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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