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财产分割:寿险合同的权益分割 |
释义 |
寿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状况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在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者保险期间届满时,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赔偿金或者保险金的合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利益,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但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未对如何分割作出规定。寿险合同的保险期限较长,决定了离婚案件中寿险利益分割的处理难度。寿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具有一定的储蓄性,这就决定了在处理离婚案件中寿险利益分割时保单能够体现现金价值。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期间人身保险利益的划分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分摊保险费。另一种方法是在离婚时分割保单日的现金价值。投保人要求终止或者退保时,寿险公司应当将部分责任准备金退还投保人。长期寿险合同通常分为分期付款和一次性付款。投保人分期付款时,由于第一年额外支出较大,在合同第一年收取的保费通常没有盈余,甚至为负。合同签订后第二年收取的保险费,扣除当年的附加保险费和自然保险费后,一般有一点盈余,可以弥补第一年的损失。因此,一般来说,分期支付保费的寿险合同,只有在保费支付超过两年后,才能产生现金价值。人寿保险合同在保险时足额支付保险费的,其现金价值自支付保险费之日起计算。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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