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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形式由合同责任向过失责任转变,再由过失责任向严格责任转变;与产品责任形式相对应,产品责任由严格向宽大、由轻向重转变。为了解决日益严重的由缺陷产品引起的社会问题,许多国家相继制定了专门的产品责任法。如1979年美国《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2008年8月14日正式实施的《消费品安全法》、《消费品安全改进法》、1987年英国《消费者保护法》、1989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产品责任法》和《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国的法律。在欧美国家,由于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的蓬勃发展,当地的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也相当完善。因此,即使出口欧美的产品在设计、制造过程中没有错误,也可能导致与产品责任相关的法律诉讼,不仅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还会导致产品的回收和声誉的破坏和市场的损失。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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