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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征地补偿标准
释义


    

规划一、三期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包括:(一)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给予补偿;(二)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给予补偿房屋征收;(三)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1) 征地补偿费的具体标准和数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 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根据当地统计部门核定的最基层单位的统计年报和物价部门核定的单价部门。(3) 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保持被安置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但是,土地补偿安置补助的金额不得超过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每一个被征地的公民都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这样才能在这个问题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按照规定得到征地补偿。因此,我们需要从本文中了解土地补偿的标准,因为会有很多钱。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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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4 7:3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