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共有三类土地: 第一类土地为凤凰办、太平办、龙泉办(三办城市规划区外),平均补偿标准为46804元/亩。
二类地区:布嘎乡、鲁班王乡、沙峪乡、苏家园乡、首王乡、永丰镇、北扎镇、九铺镇,平均补偿标准:33100元/亩。平均补偿标准为218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各省辖市、直辖县(市)政府调整公布,与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执行。 如果您还不了解这个赔偿标准,欢迎您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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