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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征地拆迁补偿款是多少
释义

(1) 征地补偿是指土地申请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被征地人支付的征地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苗木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补偿标准为: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安置补偿。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按照被征地耕地数量除以被征地单位人均在征地前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偿标准为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3。前两项征地补偿标准由各省规定。《福建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二节对此作了具体规定。我省还规定,四类建设项目征地“三费”按规定标准范围下限计缴:
    

(一)国防、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3) 国家和省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永久性建筑物和其他应急救援设施用地。(2) 拆迁安置补偿包括拆迁房屋补偿和拆迁安置补助两大类。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前者有货币补偿和产权交换两种方式。货币补偿适用于非公益性住房附属物的拆迁和被拆迁人有选择的场合。被拆迁人不选择货币补偿或者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未就解除房屋租赁关系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进行产权交易。补偿标准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办理。拆迁安置补助是指被拆迁人因拆迁原房屋而支付的拆迁补助、临时安置补助和经济损失补助。
    

1。这是被拆迁人因拆迁原居住房屋而迁往异地时,拆迁人支付的搬迁费用补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补助。这是被拆迁人因搬迁而增加的生活费的补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过渡期间,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居住的,由被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被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被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经济损失补贴。这是对非住宅房屋拆迁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的一种补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除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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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4 15:3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