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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0年第八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释义

广州市人民政府:
    

已收到《广州市增城区2017年第八批城市建设用地报批申请书》(广发用地报〔2017〕73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同意上报农用地转用计划和征地计划。同意集体农用地15.2249公顷(园地13.727公顷,新塘镇塘边村经济联社和增城区上集村经济合作社所属的1.2144公顷林地和0.2835公顷其他农用地,由你市改为建设用地,而上述土地在完成征收手续后,将按规划作为增城区的城市建设用地。二是该批土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利用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一致;同时,严格按照规划实施供地方式、供地规模和供地标准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现节约集约用地。三是请你市人民政府依法及时组织实施土地征收,保障被征收人的生活。市人民政府依法发布征地公告,限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制定并公布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取群众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不实施征地补偿安置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收的土地。4与土地使用有关的税费的征收、调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后的征地实施情况,连同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具体项目的供地情况,按规定上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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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4 17: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