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信息可以作为证明吗? 聊天记录等数字信息记录由于未经公证处公证,很难被法院接受。 虽然法律规定已婚同居是过错方,但取证和寻找有效证据都比较困难。证人证言可以作为证据材料,如果不能与其他证据单独使用,则难以被接受。根据民事诉讼法,证据包括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核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博客、微博、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方式在电子媒体中形成或存储的信息。综上所述,聊天记录是一种电子数据。 离婚信息能否在法庭上作为证据,还需要根据获取方式来确定。你可以和你的律师好好谈谈。离婚信息在诉讼中要用到应该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对于具体内容不是很了解,可以来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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