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债务到期,我们能起诉担保人吗 |
释义 |
裴先生问:2006年9月,王某向我们借了10万元现金,给了我一张借条。双方同意分三次还清贷款。如果他们不能按时还钱,罚款将按每天1%计算。王的朋友在借据上签了字“担保人刘××”。不过,现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过去,王某还没有归还。请问:我可以起诉王先生并要求他归还10万元的贷款吗?我可以把刘先生作为被告告上法庭吗? 律师答 新疆君冠律师事务所赵**律师:王先生未按约定归还到期借款,已构成违约。这一违约行为也表明他将不履行双方约定的还款义务。因此,您有权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起诉王某,要求其还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你所说,王的朋友刘应被确定为贷款的担保人。根据《担保法》,担保可以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合同未约定担保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担保方式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刘某对贷款负有连带责任。如果王某不归还到期债务,你可以要求王某归还,也可以要求刘某归还。也就是说,你可以把刘某作为共同被告告上法庭。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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